各二级学院:
为了表彰德行端正,学习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本科学生,开展2013-2014学年上海商学院及时雨育才奖学金评选工作,为使评定工作规范、公开、公正、公平地有序开展,按照“上海商学院及时雨育才奖学金评定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3-2014学年上海商学院及时雨育才奖学金。
二、参加评选对象:11、12和13级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依据及名额
参见“上海商学院及时雨育才奖学金评定细则”相关规定。
按照各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人数比例,具体名额如下表:
学院名称 |
奖学金名额 |
管理学院 |
4 |
财经学院 |
8 |
艺术学院 |
2 |
东方财富与管理学院 |
1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4 |
文法学院 |
2 |
外语学院 |
4 |
旅游与食品学院 |
5 |
合计 |
30 |
四、时间节点安排
1、10月28日~10月31日:学生提交申请。
2、11月3日~11月5日:学院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3、11月6日:学院进将初审结果提交学工部。并提交相关电子、纸质材料(具体见第五项)。
五、需提供的材料及联系方式
1、“及时雨育才奖学金汇总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章)。
2、“及时雨育才奖学金申报表格”(一式两份)。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处(商运大厦521室)。电话:67105420;邮箱:yexfeng@163.com。
附件:
上海商学院及时雨育才奖学金评定细则
及时雨育才奖学金申报表格
学工部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