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商学院学生手册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个人自主申请,班级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复审,确定文法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名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备注 |
社会工作132班 |
13222040214 |
李 妮 |
国家奖学金 |
社会工作132班 |
13222040211 |
金爱燕 |
上海市奖学金 |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10月10日(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国定假日),凡对上述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邮件或口头形式向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地点:行政楼230,联系电话:67191105,
邮箱:wenfaxuegong@126.com。
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