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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我做主”——文法学院法学系成功举办“消费维权校园行”主题活动
   2016-03-30
 

为了进一步落实应用型法学专业试点方案,在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支持下,329日下午在法学专业模拟法庭,由我校文法学院和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联合承办,上海商学院大学生法制协会和上海商学院消费者维权志愿者协会共同协办的以“新消费,我做主——消费维权校园行”主题活动成功举行。

  讲座前,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我校法学专业志愿者以及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的志愿者颁发消费维权志愿者证书。 

(图为与会领导给志愿者颁发消费维权志愿者证书) 

  随后在奉贤区消保委陈德良秘书长的致辞中,陈秘书长回顾了与我校法学专业一直以来的合作情况,并认为消保委需要与高校、企业等进行联合,形成多方支持、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机制,今后也会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校法学专业的发展。NU SKIN大中华区域副总裁暨如新中国营运总裁麦欧文(Owen Messick)先生在致辞中对如新公司多年来从事公益活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坦承作为国际性的大企业将会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将来也会继续联合消保委、上海商学院以及其他企业一起为形成正确的消费理念而做出相应的工作,并最终促使社会形成诚信、公平、法治的消费新生态环境。最后由我院法学专业刘建民教授致辞,在致辞中,刘建民教授谈到本次活动是法学专业借助社会优质资源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又一举措。认为消费维权是市场活动的重要领域,作为一个自然人可能是经营者也可能是消费者,作为经营者时只有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最终才会维护企业的利益。而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利用消保委的平台,将自己学习的理论在实践中予以检验,并在实践中继续学习,为社会提供服务。我校法学专业和消保委的合作源远流长,今后会继续加强合作,充分利用优质的社会资源,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图为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陈德良秘书长致辞) 

(图为NU SKIN大中华区域副总裁暨如新中国营运总裁麦欧文Owen Messick先生致辞) 

  最后,奉贤区消保委消费指导科主任唐瑜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热点问题进行了宣讲。整个宣讲过程中唐主任以日常生活中尤其大学生经常参与的网购开场,以案例与问题为导引详细讲解了生活中常见的纠纷。在宣讲过程中,法学专业的学生积极参与互动,回答唐主任提出的各种问题,在热烈的讨论与交流中增长了专业知识和社会体验。 

(图为奉贤区消保委消费指导科唐瑜主任宣讲现场) 

(图为法学专业学生回答唐主任的问题) 

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陈德良、NU SKIN大中华区域副总裁暨如新中国营运总裁麦欧文Owen Messick、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及对外事务副总裁刘志辉、文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费黎艳、刘建民教授、法学系主任林沈节博士、何爱华博士以及部分法学专业的学生。活动由文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潘懿敏老师主持。文法学院院长方有林会前到现场指导,与来宾亲切交谈。

  (撰稿:林沈节 摄影:刘敏 审核:方有林、费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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