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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4-24
 

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简介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有奉浦、中山西路、漕宝路、国权路四个校区和福州路一个办学点,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近800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招生本科专业31个,现有旅游管理、国际商务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商立校、应用为本办学理念,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全力打造应用型、创新性、国际化办学特色,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学校致力于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目前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研究生教育,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以及留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架构。

文法学院是侧重培养广告学、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为主的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760多人,教职工53人。文法学院是上海高校课程思政重点改革领航学院(2019,全市20个)之一;上海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学院建设单位(2020)之一;中共上海商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标杆学院(2019)之一。文法学院团总支曾获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2020)。

二、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四)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六)其他要求

1.应聘我校的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且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招聘岗位如下:

岗位名称

数量

专业

职称要求

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

年龄要求

法学专任教师

1

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经济法及相关专业

副高及以上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学科素养,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意识,在立德树人、

教书育人方面表现优良;

2.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前景,在本学科内已取得一定的业绩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3.有项目经验或相关课题者优先。

1.承担法学本科民商法相关课程授课工作

2.主持或参加本学科科研项目、科研活动

3.领衔法学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

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法学专任教师

1

知识产权法、国际法、涉外法及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下

1.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敬业精神

和协作精神

2.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有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优先

4.具备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能够用英语教学,雅思6.5分以上者优先。

1.承担法学本科国际法相关课程授课工作

2.指导学生毕业论文、专业实习与实践教学等

3.参与科研项目、科研活动。

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因学校招聘网站正在维护中,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文法学院邮箱wfxy2021@126.com。每名应聘人员限投一个岗位。简历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专任教师岗位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或试讲,并通知入围者,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面试

学院根据上级有关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组织面试试讲,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估和考核。

(四)考察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依照考核考察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刘老师,邮箱:wfxy2021@126.com;电话:021-6719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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