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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民教授应邀参加第三届全国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2013-04-07
 

 

   第三届全国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论坛于2010年10月15日举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东商学院、兰州商学院等20多所全国财经类高校法学院专家、教授出席。本届论坛以“全球化背景下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改革”为主题,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法学本科特色专业建设”和“法学实践教学方法与策略”三个专题展开。会议期间还讨论了筹备成立全国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的相关事项。刘建民教授应邀出席论坛,并以 “法学实践教学品牌建设与创新人才培养”为题在会上作主题发言。

(法政学院)

刘建民教授在第三届全国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论坛上专题发言(该节会议主持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

刘建民教授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沈四宝(右二)等教授在第三届全国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论坛期间留影

第三届全国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论坛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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