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上海仲裁委员召开仲裁员授聘大会,我校方名山校长、研究员和法政学院刘建民教授被续聘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方名山校长、刘建民教授是前几届仲裁员。依法换届后,经上海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一次会议审议,决定聘任新一届720名仲裁员。 作为与诉讼平行的法律制度,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买卖纠纷、建设工程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海事海商纠纷等。 1995年9月18日,上海仲裁委员会宣告成立。时任市长的徐匡迪等向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了聘书。首届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李国光向首批200名仲裁员颁发了聘任书。现在上海仲裁委下设“上海金融仲裁院”和“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并建立了一支700多人的专家型仲裁员队伍。其中法学家、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审计师等占了65%,资深律师占20%,退休高级法官占15%,还聘有一批外籍及港澳台专家担任仲裁员。 (下载)上海第四届仲裁委员会公告 |